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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盾亮剑 维权民生

www.fjsen.com 2016-03-29 09:54:25 林蔚学 刘寨平 来源:闽西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闽西新闻网3月15日 (记者 林蔚学 通讯员 刘寨平 文/图)今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新型消费模式不断涌现的当下,有哪些行为是消费陷阱?消费者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昨日,记者就此到龙岩市工商局和市消委会进行采访。

“预付式”消费引争端

办张美容美发卡,先存入300元,以后一年都可以去做美容美发;办张上网卡,先存入200元,以后随时都可以去上网;办张健身卡,先存入1000元,以后没事就可以到健身房健身……时下,这种“一次付款,多次消费”的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双赢”的消费模式受到商家和消费者的青睐,已悄然成为一种时尚、流行的消费模式。

但这种便利消费却产生大量的消费侵权纠纷,不少预付式消费卡成了商家的“坑人卡”,市民魏先生不幸就遭遇被坑事件。

去年5月13日,魏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称其2014年9月在市区中山路一网吧充值上网卡,卡上并未注明使用期限。如今持卡到该网吧上网,却被工作人员以更换老板为由拒绝。然而,店家营业执照及店名仍和之前一样,当事人并未查询到变更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接诉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到该网吧核实情况,并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被诉方现场管理人员称网吧前段时间装修,电脑系统重新升级,因此原来的充值卡无法识别使用,要等电脑系统调试好后,老卡才能使用。最后,网吧管理人员承诺半个月后所有的老卡都可使用。

去年以来,市工商局共受理50件因预付式消费引发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洗浴、美容美发、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等领域,并呈逐年增长趋势。

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为诱使消费者办卡,一些商家不惜给予客户大幅让利,有的甚至夸大、虚假宣传,事后又通过提价、服务质量缩水等方式“斩一刀”。还有一些发卡商家制订的章程或协议暗藏不合理条款甚至霸王条款,有的以口头承诺代替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闪烁其词,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此外,还有一些商家以破产、迁址、停业等方式卷款潜逃。

友情提醒避纠纷

针对各种类型的预付式消费纠纷,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一是在办理预付式消费卡时,最好按自身需求购买预付消费卡,不要贪便宜,充得越多风险越大。二是要尽量选择一些证照齐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经营时间较长的商家。三是不要听信商家的口头承诺,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保留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凭证,以便日后维权。四是一旦选择了预付式消费方式,应该按照约定条款及时消费,不可拖拉,如发现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或投诉、举报。

“新消费,我做主”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发展,工商部门将围绕“新消费,我做主”这一主题,落实新《消法》,不断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市工商局将健全消费维权信息发布制度,加大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消费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和全市12315投诉举报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情况等消费维权数据、消费侵权典型案例等重要信息的发布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强化经营者自律意识,营造消费维权浓厚的社会氛围。

针对新型消费领域、消费方式的特点和消费者诉求集中的现象,对消费者集中反映较为强烈的行业、企业,开展消费维权行政约谈,通过指导纠正、政策诫勉、行政建议等措施,帮助企业规范经营管理,进一步敦促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预防和减少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分期分批开展“红盾维权行动”,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电子产品、农资产品、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成品油、儿童老年人用品等重点商品抽检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各类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李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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