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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交通新规2016年3月1日施行”为谣言

www.fjsen.com 2016-03-04 14:49:06 刘耿剑 来源:闽西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该消息在朋友圈转发

闽西新闻网3月3日讯(本网记者 刘耿剑) 近日,一则《交通新规2016年3月1日施行》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qq群等得到疯传,并罗列了一批所谓的扣分新标准。

3月1日,新罗交警大队在其官微——“龙岩交警微发布”进行辟谣:“朋友圈”谣言又来了,还是那些“马上开始实施交通新规”的段子,几乎每条都有错误。交警提醒:这些谣言在过去两年曾反复出现过多次,也曾多次被辟谣。

据了解,我国现行交通法规是由2011年5月1日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至今未作修改。新的交通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提前公告并明确实施日期,请勿轻信谣言,如果想进一步了解交通法规,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门户网站进行查询。

同时,“龙岩交警微发布”还对交通规则进行了逐条辟谣:

谣言1:闯红灯,记6分、罚200元。

真相:这个和现行处罚标准是一致的,并无变化。在此提醒,宁等三分,莫抢一秒,安全最重要!

谣言2: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真相: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且根据驾驶机动车类型不同,处罚标准也不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谣言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200元。

真相: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200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不系安全带,不记分、罚200元。

谣言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真相:副驾不系安全带,不记分、罚200元。

谣言5: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200元。

真相:行驶中接听手持电话的,记2分、罚100元。交警提醒,开车时打电话,人脑的反应速度比正常驾车要慢的多,而且驾车者对路况的反应比正常情况下至少要慢半秒钟,极易发生事故。

谣言6: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200元。

真相:行驶中抽烟,记2分、罚100元。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中有规定,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记2分、罚100元。

谣言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真相: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200元。

谣言8:超速驾驶,记6分。

真相:超速驾驶,处罚标准根据不同车型、不同超速程度,其处罚标准也不相同,一般小型客车超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记6分、罚150元。

谣言9: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

真相:现行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没有对副驾驶乘坐人员的年龄作出规定,但出于安全考虑,建议尽量不要让未满12周岁的孩子坐在副驾驶位置,带儿童乘车建议使用儿童座椅。

责任编辑:李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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