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龙岩频道> 正文

3月中旬前龙岩将颁发不动产权新证书

www.fjsen.com 2016-03-02 15:01:33 李凌生 见习记者 卢丽宽 马悦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2日讯(本网记者 李凌生 见习记者 卢丽宽 马悦 )近日,记者从龙岩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获悉,龙岩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市、县两级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建立市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3月中旬前,龙岩还将举行龙岩不动产登记机构揭牌仪式,并颁发不动产权新证书。

福建省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林培新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无论是依法颁发的新版证书,还是因没有完成机构和职责整合,不具备颁发新证书而继续颁发旧证书的,以及条例实施前,有关部门依示颁发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有效。等到依法办理转移变更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不得增加群众和企业的负担。也就是说,目前权利人手里的各类不动产权证,暂时不用去更换。

据悉,2015年8月,龙岩市政府批复同意,建立龙岩市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截至11月底,全市七个县(市、区)均完成不动产登记“三定”方案编制和批复工作。

相关链接

申请登记要哪些材料?

申请不动产的登记,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责任编辑:李凌生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