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龙岩频道> 正文

龙岩莲东经济适用房小区 收取停车费引发争议

www.fjsen.com 2016-02-22 11:10:04 傅晓君 梁熙 来源:闽西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小区内的主干道停满了车。

闽西新闻网2月22日讯(记者 傅晓君 梁熙 文/图)“近来,莲东居委会对莲东经济适用房小区进行停车整改,对小区内车辆进行收费,不少业主对此提出质疑,居委会是否有权收费?收到费用由谁监管?”近日,龙岩莲东经济适用房小区一些业主致电本报反映此问题。2月16日,记者对此进行调查走访。

小区路面停车无序

车库停车寥寥无几

16日临近中午,记者来到莲东经济适用房小区,或许是因为过年的原因,路上人并不是特别多,可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并不少,绕小区走了一圈记者发现,到处是乱停乱放的车辆。小区内的多条主干道由原来的两车道变成了单车道,有些车辆停放在小区急转弯的拐角处,小区的绿地破坏殆尽,有的地方落叶厚厚地堆积,有的地方有明显的车轮轧过的痕迹。

“我房子的一边是小区的主干道,晚上我经常从窗户往下看,原本宽敞的道路两边都停满了车,遇上交会车时常常没法通过。”住在小区B组团1号楼的业主小卢说,“对小区停车无序现象,我最担心的是万一遇上火灾、需要救援时,路被堵消防车进不来,耽误救援时间该怎么办?”与小卢有同样担忧的业主大有人在,采访时,他们表示,白天有很多车子外出,车辆相对较少。除去本小区业主自有车辆外,每到夜间,很多外小区或是社会车辆也不断涌入小区,这是造成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附近小区的业主无处停车,因为我们小区没有设卡、缺乏人员管理,就把我们小区当作停车场,不仅堵塞了消防、救援通道,小区的绿化也被车辆辗得体无完肤,小车可谓见缝插针地停,满满当当的。”业主张先生说。

莲东居委会主任谢成林介绍,他们曾做过调查,整个小区停车高峰时达1400辆左右,本小区车辆约有900辆,有车库的约300辆。而记者调查发现,在莲东经济适用房小区内,用于停车的车库停车却寥寥无几,车库大多对外出租,都作为经营性质,这些无疑也给小区带来了很多外来车流。“如果小区设卡,不让外来车辆进入,那我们在这租店的人生意肯定受影响。”租车库经营推拿生意的吴先生表示。

物业费收缴不齐

小区管理十分困难

莲东经济适用房小区于2005年开始交房,分ABCD四个组团,共44幢1721套,计费面积18.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2万平方米),现住人口约5500人,目前是龙岩中心城区最大的、居住人口最多的小区。不论是物业公司还是监管部门要想管理好、服务好这样的小区,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莲东居委会支部书记徐进瑜介绍,该小区自交房后至今十余年,已先后聘请了4家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均因各种原因导致小区物业费收缴不齐,欠物业公司50—70万元不等,物业公司难以经营。现任物业公司只派驻了几名保安在管理小区,人手远远不够,小区经常是一派脏乱差。小区选举产生的历届业委会也都没坚持下来。

记者从新罗区住建局了解,按照时下社会实情,按最基本的要求,管理好、服务好该小区约需45人(其中保安17人,保洁13人,工程与水电工3人,管理员10人,绿化2人),人均月工资、医社保、福利按2500元计算,约12.25万元/月,最基础标准的设备设施维护费、办公费、环境卫生费、固定资产摊销、税收、合理的利润约5.2万元/月,合计约17.45万元/月,换算为单位面积物业费为0.91元/月。参照龙岩市物价局和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制定的《龙岩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等级收费基准价格》(龙发改价[2013]价117号)标准,结合莲东经济适用房小区实情,按三级基础服务、清洁卫生和秩序维护,二档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二级绿化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单位面积物业费为1.02元/月。然而,目前,莲东经济适用房小区物业费单位面积为ABC组团0.4元/月,D组团0.45元/月,是基于2006年前的劳动用工成本和物价水平确定的,而2016年的工资和物价水平已是当时的2倍。时下,莲东经济适用房小区的物业费水平已经无法支撑正常的基础管理和服务。

 

 


因停车无序,小区的绿化带破坏严重。

从车辆无序停放抓起

努力改善小区居住环境

经济适用房是民生工程,如何管理好小区成为区、街道、居委会各级部门共同面临的课题。

如何兼顾小区所有业主的利益诉求?新罗区住建局副局长吕木欣告诉记者,对此,他们会同新罗区南城街道办、区物业管理站、莲东社区居委会等进行了多次调查,在调查中,许多业主明确表达了对停车占用甚至破坏绿地、占用消防和救援通道、乱停乱放等侵害他人权益、扰乱秩序行为的不满,并对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居委会提出了多项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要求和合理化建议,包括适当收取占用共用场所场地停车费用。为此,新罗区住建局、南城街道办、区物业管理站、莲东社区居委会多场次召集老同志、中共党员、关心小区建设的热心人士召开座谈会和征集意见会,共商莲东经济适用房小区建设和管理。从汇集各方意见建议分析,确定了建设道匝、管好停车是突破口,严禁外来车辆停放、适当收取占用共用场所场地停车费是平衡、兼顾和保障各方权益的最大公约数,以收取适当占用共用场所场地停车费的方式筹集道路建设、停车位改造、监控安装、绿化建设资金,逐步推进小区有序发展的方案。

2014-2015年新罗区住建局、南城街道、莲东建设协调办投入了60多万元进行小区围墙、消防环网、道匝与车辆管理系统建设,努力改善小区居住环境。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7日由新罗区住建局牵头,会同南城街道办、区物业管理站、莲东建设办、莲东社区居委会在前一届业主委员会有关“道匝建设、车辆停放、交通秩序管理”的相关决策基础上,多次讨论细化了莲东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服务、车辆停放管理及相关事项,并形成会议备忘录。

为了推进莲东经济适用房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和相关事项建设,在前一届业委会期满且新一届业委会未产生的情况下,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五十八条规定,依法由社区居委会代行管理小区事务,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组织完成换届选举。在此期间内,小区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居委会代行管理职责自动终止。

关于收取停车费的问题,吕木欣解释,“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莲东经济适用房小区收取的是占用公共场地停车费,其收入均用于本小区的道路建设、增加停车位改造、安装监控、道匝维护、绿化建设和物业管理服务,关于占用公共场地停车费标准,是结合道匝系统建设与维护费用、停车位改造建设费用、绿化建设费用、物业服务费以及周边停车占用场地费用而确定。“所有费用居委会已开设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在移交给业委会前,街道财政所将对此进行审计,公开公示。”

责任编辑:李凌生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