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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法院多措并举创建“无讼林区”

www.fjsen.com 2015-10-21 12:04:1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诉调衔接促林区和谐 当事人在勘验笔录上签字确认

分流化解能力提高

为了让当事人了解和愿意选择非诉讼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武平法院依托党委政府的全力支持,聚合多方力量,用新理念指导多层面制度系统的创建,实现了诉讼与人民、行政、司法三大调解组织的有效对接,为群众提供了更多可选解决纠纷的方式。

聚合人民调解之力,引导“一线”调解。为实现矛盾纠纷的诉前分流化解,武平法院与县司法局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法官除了分片挂钩全县17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219个村级调解组织,还聘请一些退休法官担任县涉林纠纷调委会专职调解员。法官运用自身优势,帮助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流程,培训队伍,并通过司法确认,巩固非诉调解成果,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

调动行政调解之力,形成“联动”调解。建立以县涉林纠纷调解服务中心为龙头的“诉调衔接”机制,按照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分流指派、告知受理、分析会诊、分工实施、督办整改等“六项制度”规范执行,由中心统一调度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使案件流转通畅;同时依托县乡村三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站),联合公安派出所、土管所、民政办、工商所、林业站等所站,对当地人民调解组织无法调处的案件进行联合调解,形成联动调解网络。

引进社会调解之力,组成“诉前”调解。武平法院把调解组织请进法院办事,成立了以“化解纠纷、促进和谐”为宗旨的促和中心。促和中心充分发挥退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等具有较好群众基础的优势,聘任调解经验丰富的退休老干部作为专职调解员,在促和中心设立调解室,组成诉前调解“合议庭”,形成新的促和合力,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

除了组织衔接,该院还十分注重效力衔接,即通过司法确认的方式赋予调解协议以强制效力,克服了以前调解“说话不管用”的状况,以调动调解组织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陈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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