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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一男子捡包后勒索失主 失主:拾金不昧太难

www.fjsen.com 2015-10-05 09:28:36 石芳 刘菲菲 来源:闽西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闽西新闻网讯(记者 石芳 刘菲菲)9月24日,在龙岩出差的杨女士返回福州后,才发现自己的钱包不慎遗失在龙岩。我市一男子拾得杨女士的钱包,并寻得杨女士的电话号码。杨女士被告知钱包被拾得之后,在电话中当场表示愿出800元作酬谢。但是,意外发生了,该男子嫌酬金太少,居然索要2000元,否则不归还钱包。“现在拾金不昧怎么这么难?”9月25日,杨女士感慨万千。

失主很无奈丢了钱包引来敲诈勒索

这些天,福州的杨女士很是郁闷。结束了龙岩出差之旅回到福州,发现自己的钱包丢了。据杨女士介绍,她的钱包里有2000多元现金、身份证和银行卡数张。“怎么回忆都不知道钱包是在哪里丢失的。”杨女士只好自认倒霉,但为了减少损失,她赶紧通过网银把卡里的钱转走。

正当杨女士为丢钱包而郁闷时,一个电话给她带来了欣喜。打电话的是一个男子,自称刘先生。刘先生说是自己捡到杨女士的钱包,并通过多个渠道才获悉杨女士的电话号码,打这个电话就是为了归还钱包。

得知对方愿意归还钱包并确认钱包就是自己丢失的,杨女士感激之情顿时涌上心头,立马表示不要钱包中的钱,并另给800元酬谢。不料,对方讲起了价码,竟向杨女士索要2000元现金。男子认为:“我没偷也没抢,我是大好人,要是不还,这得到哪里去找?”杨女士听到后异常生气,找不到就是另一回事儿,但是就不能为酬金多少开价,要2000元分明就是在勒索!

后来,对方降了价码,在短信中表示,要就1500元,不要就拉倒,我也懒得理了。杨女士回信息请对方发个账号,准备把800元打给男子。如果男子不同意归还,那杨女士便不要这个钱包了,反正卡里的钱都已转走,并准备去挂失。

该男子随后发给杨女士一个收款账户,称到账后会把钱包快递过去。杨女士看对方发来的账号信息,发现账号的户名则是“黄某某”。9月25日,杨女士通过网银向该账户转去800元。9月28日,杨女士收到丢失的钱包。杨女士发现钱包中除2000多元不见外,其余物品均在。

律师说法捡包人有义务无条件还包

捡包人是否涉嫌敲诈勒索?捡到他人物品应该怎么办?记者就此咨询了福建汇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饶宝兰。

饶律师称,根据《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饶律师说,捡到杨女士钱包的人未经同意将包里的2000多元拿走,属于侵占遗失物。捡包人有义务无条件返还钱包。失主杨女士表示不要钱包里的钱,还另外拿800元作为酬劳,已经很公道了。对方另外索要2000元,其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已经违法。

责任编辑:李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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