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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中学教师信用卡恶意透支12万余元被判5年徒刑

www.fjsen.com 2015-08-21 16:32:03 李贵荣 苏雪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2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李贵荣 通讯员 苏雪芳)近日,经上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江某福被一审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江某福是一名中学教师,2008年以来,他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团体工作证明、收入证明陆续向农业银行上杭支行、兴业银行上杭支行、中国银行上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杭支行申请办理不同额度的信用卡,之后江某福便开始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透支,同时也进行套现。

前期消费都正常,江某福还能按时还款,而到了2012年下半年因为资金紧张,就无法按时还款。截至2015年3月30日,江某福用以上银行信用卡消费和套现透支本金12万余元。其间,经银行多次打电话、发短信进行催收,江某福始终不予归还欠款,甚至向学校请假,离开上杭到广东江门市打工,更换手机号,逃避银行的催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超过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数额巨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江某福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法庭上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江某福归还中国农业银行上杭支行透支本息及滞纳金,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李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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