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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女子怀疑丈夫出轨 火烧“情敌”家获刑

www.fjsen.com 2015-07-29 17:37:05 李凌生 饶雪梅 陈立烽 李泗峰 邱晗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29龙岩本网记者 李凌生 实习记者 饶雪梅 通讯员 陈立烽 李泗峰 邱晗女子怀疑丈夫与人有不正当关系,为了泄愤报复,火烧“情敌”家。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29日披露,该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据了解2015年1月8日,被告人罗某因怀疑丈夫揭某与周某有不正当关系欲报复周某。晚11时许,被告人罗某从家中拿了打火机一瓶煤油后骑电动车到连城县隔川乡周某家门口。罗某从附近找了一些烂布放到周某家大门底下,将煤油洒在上之后用打火机点燃看见火后便逃离现场。

事发时周某及女儿、丈夫在屋内睡觉。周某邻居发现周某家大门着火,将周某及其丈夫陈某叫醒,后陈某用扫把及时将火扑灭。根据连城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现场勘验,罗某的放火行为导致某家大门被烧坏,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2015年2月2日,被告人罗某主动到连城县公安局投案。2月5日,罗某赔偿被害人周某人民币12000元,并取得周某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考虑到被告人罗某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被告人罗某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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