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问: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龙岩市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是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复制推广福建自贸试验区“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79号)正在推进,省政府部署从6月1日起在全省复制推广“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试点,龙岩市政府按照省政府部署,随即开展筹备工作,在前几天试运行的基础上,今天(6月10日)正式运行,受理申请和发照。
记者问: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的内容有哪些?
答:我市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其基本含义是:由过去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合并核发仅加载一个独立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实际工作中包括“五个统一”:
(1)统一编码规则。将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源头顺序赋码原则,一份营业执照仅加载一个独立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质监、税务部门不再另行赋码和发证。
从唯一、统一、共享、便民和低成本转换等角度综合考虑,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编码规则为:
第一部分(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9表示工商。
第二部分(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1表示企业,2表示个体工商户,3表示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部分(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
第四部分(第9-17位):全国组织机构代码。
第五部分(第18位):校验码。
(2)统一源头赋码。采取实时、流水、自动赋码的方法,对全省企业按照核准的先后顺序,随到随取,自动生成符合编码规则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统一登记表格。实行“一表申报”,将原工商企业登记申请书、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申报表、税务登记表申请表整合为“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申请人只要填写一份申请表格、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即可。
(4)统一登记受理。由工商窗口 (以下统称受理窗口)统一受理。由受理窗口统一收件、录入数据和材料审核,材料审查通过后核准生成统一代码,将相关信息实时上传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各部门从审批信息共享平台获取数据共享应用。
(5)统一档案管理。“一照一码”登记申请纸质档案材料由各地工商部门负责保管。
记者问:“一照一码”登记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答:操作流程比以往更加简便、快捷,连企业用章都可以在行政服务中心领取。流程为:
(1)收件:企业取得名称预先核准后,到受理窗口递交“一照一码”登记纸质申请材料。受理窗口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现场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予以收件。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退件或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企业所缺材料。
(2)核准:由受理窗口人员进行录入,通过工商一体化平台核准并生成统一代码,打印“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同时将核准登记的相关信息实时推送到审批信息共享平台。
(3)发照:受理窗口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发放给企业。
(4)刻章:企业凭营业执照直接到公安部门许可的刻印单位刻制公章,由刻印单位将印章信息传给公安部门备案。
(5)共享:由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将各部门协商确定的信息推送给同级质监、税务、公安等部门,并同步推送至省数字办数据共享库。质监、税务部门按照需要直接对共享的信息进行内部流转运用,同时需将内部新产生的相关信息回传至综合审批信息共享平台。
记者问: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意义?
答:实行“一照一码”后,申请人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少的材料,跑最少的路,极大限度地方便了申请人、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实现了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双减负”。同时,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构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的重要改革举措,能促进公共管理水平提升和交易成本下降,实现社会运行效率倍增。
记者问:实行“一照一码”步骤和范围?
答:2015年6月1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登记的企业实行“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存量企业暂不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全面推广的时间再行公布。2017年底前已经设立的企业所领取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记者问:实行“一照一码”是否收取费用?
答:“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给予保障,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记者问:相关单位是否对“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予以认可?
答:各相关部门和金融保险等机构对企业提交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予以认可,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企业提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以外的其他证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