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龙岩频道> 社会> 正文

中心城区商铺占道占位行为普遍 有车位不让停

www.fjsen.com 2015-03-23 10:27:41 张梓睿 刘菲菲 来源:闽西日报  我来说两句

曹溪路红绿灯控附近的一家酒店占用门前的人行道。

(闽西日报记者 张梓睿 刘菲菲 文/图)

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机动车保有量也连续数年呈现井喷式增长,在城区,停车难成了一个日益突出的问题。而在这样的背景下,还有部分沿街商铺通过私自安装锁具、栏杆,又或是私自放置三角锥、“禁止停车”牌、椅子之类的障碍物,将交管部门划定的停车位和人行道“据为己有”,以供他们的消费者使用。

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中心城区停车难的现象,车主常常会碰到有车位不能停的窘境。3月13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采访。

市民

商家占为己用

有车位不让停

13日上午,记者走访了龙腾路、闽西交易城、曹溪路、西安南路等车流量较大的路段及其周边的一些小道,均有发现商铺占道、占位的现象,记者也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听听他们的看法。

市民张先生表示他曾在不同的地方碰到过占道或是占位的情况,“对这种事的看法,当然是不满啦!”张先生说,“有时如果那个位子可以停的话,我可以少走很多路,也节省时间,就是被他们这样一占用,我也只好再到附近找位子,很麻烦的。”

刘先生则认为,商家的这种行为太自私了,“他们这样做很自私,方便了他们自己,但是我们这些找地方停车的人就麻烦了。有关部门应该好好管管才行。”

而陈女士的看法,则说出了车主不敢在商铺门口随意停车的原因,“我有一次在交易城,看到一个空的车位正准备要停,那车位对着的一家店的老板跑出来叫我不要停,说要给他的客人留,我只好默默把车开走。”陈女士说,“你说为什么不停?是,停车位是公共的没错,我要是停了在道理上也是没问题的,但谁知道那个店主会不会在我走了后把我的车划上一道?那个地方又没监控,要真被划了,我都不知道找谁。还是另找地方停好了。”

西安南路某商铺占用停车位。

部门

缺乏管理依据

仅以劝导为主

对于这种行为,有关部门又是如何处理的呢?13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新罗分局交巡警大队和市城市行政执法管理局。

交巡警大队刘警官告诉记者,对于商铺占用停车位,如果是用三角锥、椅子等临时障碍物的,大队一般采取劝导的方式,要求店主把障碍物收起来,“一般他们都会听,当时就会收起来,但有一个反复的问题,我们的民警离开后,这些店主可能会再次将障碍物拿出来摆放。”刘警官说,“虽然我们有相应的法规,但处理的规定不是十分明确,所以一般以警告为主。”如果是用地锁、栏杆等固定的障碍物,那大队将直接予以拆除。

而据行政执法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在执法局的职权范围内,对商铺利用桌椅、停车警示牌等物品占道占位的轻微违规行为,目前没有可以依据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管理,发现后执法局一般对当事人进行劝导教育。“但如果是占用人行道进行摆摊设点、堆放材料的行为,我们执法局可以依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作出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100元至10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加倍罚款。”该名工作人员说,“而对于设置地锁、石柱等占用城市道路用于停车场经营的行为,可以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按照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进行处罚。”

闽西交易城某商铺用石墩占用停车位。

建议

加大打击力度

增加划定车位

对于这种行为,市政协委员、中国民主促进会龙岩市委副主委杨炳长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认为交警部门应根据车流量迅速增多的实际情况,在行人通道宽度足够的地方,在不影响行人、盲人通行的前提下,尽量增加划定停车位,减少人行通道过于宽大的资源浪费。

同时,综合执法、交警等部门应切实加大对上述各类违法侵占划定停车位、人行道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划定停车位专门用于停放车辆。

责任编辑:苏琳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