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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上夜班迟归男子疑其与同事有染 打砸咬伤获刑罚

www.fjsen.com 2015-02-26 16:22:36 苏琳 陈立烽 李泗峰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2月26日龙岩讯(本网记者 苏琳 通讯员 陈立烽 李泗峰)妻子上夜班迟迟未归,丈夫怀疑妻子与同事有染,争吵中将妻子同事打砸咬伤,最终让自己身陷囹圄。近日,龙岩市连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2年10月6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曾某接到孩子打来的电话说妈妈还没回来。于是曾某打电话问妻子在哪,妻子说在家。丈夫怀疑妻子有问题,赶紧回家,发现妻子果然不在家。

没过多久,妻子回家,曾某追问,妻子遮遮掩掩。在曾某一再追问下,妻子说去约会。曾某恼怒,要追出去看看是谁,妻子随后跟着。在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镇一小树林路口,曾某发现和妻子同车间的林某,联想到林某平时就和妻子关系暧昧,怀疑其与妻子有染。曾某与被害人林某发生争吵,并用石块把被害人林某头部砸伤,还咬伤林某背部和鼻子。经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法医鉴定,被害人林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

2014年10月11日,三明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三明市三元区三元街将被告人曾某当场抓获。事后曾某与被害人林某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赔偿被害人林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25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曾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曾某与被害人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且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对被告人曾某从轻处罚;被害人有一定过错,可酌情对被告人曾某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李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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