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最牛法律人丘建东再获国家级荣誉 曾撰文首提“宪法日”
www.fjsen.com 2015-01-17 14:18:1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 丘建东1988年所撰文章 “我的宪法日之梦终于实现了” 与收获的证书和奖杯相比,另一个喜讯让丘建东显得更加兴奋。2014年12月4日,丘建东怀着激动的心情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首个国家宪法日。 “等了26年,我的宪法日之梦终于实现了!”,不甚宽敞的工作室内,丘建东声音洪亮、眼中闪着光。他小心翼翼地捧出一本泛黄的刊物,翻到标记好的那一页,向记者讲述起自己和“宪法日”的渊缘。 早在1988年,当时作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理论部的学生,31岁的丘建东就曾提出设立“宪法日”的构想。当年9月25日,《福建法制报》上发表了记者眼前这篇丘建东署名撰写的《宪法日与国庆随想录》。 “年年皆有国庆节,大家对十月一日这个日子不会不知道。然而,问及我省城乡公民,十二月四日是个什么日子?恐怕很少有人会知道这是个颁布宪法的日子。”,丘建东在这篇文章用历史的眼光阐述了“宪法日”的地位:“三十九年前(编者注:即1949年)的九月,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 颁布,共和国的首届中央政府依照纲领组建起来;十月里,才有那盛大的开国庆典,才有毛泽东升起了五星红旗。这就是说有宪法然后有政府。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有了宪法日,才有国庆节。” 2014年,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作为“宪法日”的公开提出者之一,丘建东因此受到相关媒体的注意,最高检察院《中国律政》杂志还专程派人从北京来到龙岩,采访报道了丘建东。 “习总书记在会议上讲,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以前没有这样明确提过”,如今再谈起“宪法日”,丘建东有了更多的感悟。他说,如今宪法日的设立是中国法制的巨大进步,对推进依法治国有着重要的意义,“宪法对政府既是一种授权,又是一种约束,‘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不就是这样来的吗?”,他认为,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这是一个原则,这个原则至今没有过时,“习总书记把他发扬光大,这是最伟大的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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