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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委原书记骆国清收受贿赂九百万被判十五年

www.fjsen.com 2015-01-12 17:10:23 苏琳  陈立烽 沈思鑫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月12日龙岩讯(本网记者 苏琳 通讯员 陈立烽 沈思鑫)2015年1月9日,福建省龙岩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原中共泉州市委副厅级干部骆国清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已追缴的赃款赃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九百零九万三千一百九十四点五元,其中赃款人民币六百五十万元、一百六十四万港元、十万美元,赃物“ZiJin”黄金金锭三块(价值人民币四十万五千二百七十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05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骆国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中共泉州市委常委兼中共南安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909.3194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被告人骆国清在被纪检机关采取调查措施期间,能如实交代办案机关已掌握和尚未掌握的受贿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骆国清到案后能退清全部赃款,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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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国清,男,1952年11月出生,原系中共泉州市委副厅级干部,曾任中共泉州市委常委、中共南安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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