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喇叭提示让路却遭砸车还被打 打人者被判刑
www.fjsen.com 2014-12-09 17:27:4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9日龙岩讯(通讯员 陈立烽 李泗峰 本网记者 苏琳)按喇叭提示让路,没想招来横祸车辆被砸又被打,打人者最终被判刑罚。8日,龙岩市连城县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钱某有期徒刑二年,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附带四万元的民事赔偿。 2014年2月25日,被告人钱某、陈某在朋友家喝酒后,由被告人陈某驾驶小轿车附载钱某等人返回北团镇。途经连城县北团镇孙台村无祀台路段时,由于跟随在其后的被害人揭某倍驾驶小货车(附载被害人揭某铖等人)按喇叭提示小车让路,陈某突然将驾驶的小轿车打横在公路上拦在揭某倍车前。 揭某倍遂下车询问,陈某随即下车责问揭某倍敢按喇叭,与揭某倍发生口角并对被害人揭某倍进行殴打。钱某见状下车伙同陈某殴打揭某倍、揭某铖。期间陈某用石头砸被害人揭某倍,未砸中后持石头将被害人揭某倍小货车前挡风玻璃砸坏,损失人民币350元。 最终,经龙岩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检验鉴定,被害人揭某倍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被害人揭某铖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钱某、陈某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钱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钱某、陈某致他人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陈某随意毁坏他人财物,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钱某、陈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钱某、陈某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
责任编辑: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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