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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龙岩户籍制度改革“破冰历程”

www.fjsen.com 2014-08-12 10:38:46 傅晓君 陈文婷 来源:闽西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2002年户籍改革

主要内容:“农业”与“非农业”的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在2002年龙岩市公安局提出的《龙岩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被明确取消。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的范围内,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就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小城镇办理常住户口。

入户主要针对人群:符合人才引进政策、投靠亲属、投资办厂、购买房产等的人群。

2005年户籍改革

主要内容:龙岩市公安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放宽户口准入条件简化户口办事程序的通知》,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促进农村劳务开发,推动城市化建设。

入户主要针对人群:凡是在城市、城镇有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经济来源和有固定住所的人员,只要本人提出申请,证明材料完备的,都准予迁入。

2010年户籍改革

主要内容:龙岩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印发〈龙岩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有关权限、时限和程序的规定修改稿〉的通知》,不断放开户籍迁移限制,降低门槛来吸引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

入户主要针对人群:进城务工人员需要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满二年,与企事业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实际上在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二年;放宽人才和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条件。

2011年底,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大幅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和落户准入条件,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经济来源为落户基本条件的“户口准入制”;放宽了引进人才和工作调动的落户条件等政策,同时保障农民落户城镇后的原有土地权益。

责任编辑:李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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