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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屋后起阁楼 楼顶冒出楼中楼

www.fjsen.com 2014-06-23 10:09:54 刘菲菲 罗玉文 来源:闽西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涂女士隔壁住户在门前庭院所搭建的小阁楼

□本报记者 刘菲菲 罗玉文 文/图

门前庭院搭起铁棚阁楼,门后巷道圈地当成车位,楼顶空地盖起楼中楼……近日,本报陆续接到市民来信,反映在长汀县城区中心坝,无论自建房,还是商品房,都存在着多种形式的私搭乱建现象,不仅存在许多安全隐患,而且引发了不少邻里纠纷,更影响了城市整体形象。

12日至13日,记者对此进行调查采访。

自建房

庭院内盖小阁楼

四周邻里意见大

“你看,这就是他违章搭盖的两层小楼,遮挡了邻居的通风采光,还占用公共道路,严重影响居民出行。”家住长汀县汀州镇中心坝梅区的涂女士指着她家隔壁一栋带庭院的自建房向记者抱怨。

朝着涂女士所指的方向,记者看到,阁楼沿着庭院一侧的围墙往上建,崭新的窗户、房顶,与房屋其他部分区别明显。涂女士说,今年5月初,这栋自建房的户主黄某将庭院里的铁棚进行了装修,将原本四周通透的铁棚,全部用铝合金玻璃窗户封闭,形成一个小阁楼。如此一来,直接影响了隔壁涂女士家的采光及通风。

“我们现在白天都得开灯,不然整个客厅非常暗。”说着,涂女士的丈夫钟先生将客厅的灯关掉。记者注意到,虽然室外阳光明媚,光线充足,但室内确实显得有些昏暗。

随后,记者从其他群众口中了解到,该户主黄某搭盖的小阁楼并非一日而成,而是分步进行的,他们戏称为“阁楼三部曲”。起初,黄某只是在庭院一侧加盖围墙;不久,便架设了简易钢棚;如今,索性将钢棚封闭变成阁楼。

涂女士领着记者来到其门前的一条通道边,说:“这里原来是条通道,现在他全部用砖头堆住,周围居民根本没法过。”涂女士表示,该户主黄先生不仅私自违章搭盖,甚至占用公共通道,已经严重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她曾向有关部门反映,本想借着全省各地打击“两违”行动能拆除黄某的小阁楼,但至今仍未见到有关部门采取行动。

类似这种楼中楼,在长汀县中心坝并不少见

商品房

楼顶盖起楼中楼

水电家具设备全

记者从涂女士家采访出来,便在汀州镇中心坝附近转了一圈。记者注意到,该片区除了不少自建房占用房前屋后的空地外,商品房顶楼加盖的楼中楼早已成为颇具特色的一道“风景”。

中心坝竹区的一位80多岁的陈婆婆告诉记者,中心坝属于最早的老旧小区,分为梅、竹、柳、松、柏5个区,片区里的商品房大都建于1986年前后。

陈婆婆住在这里已经有20多年了,对片区里的违章搭盖现象深有感触。她说,起初,有人只是搭盖简易钢棚,四面通透,而且高度也不高,需要弯腰才能进去。渐渐地,其他居民看到这种状况,也纷纷效仿,将钢棚高度增加,还用铝合板之类的将钢棚围了起来,成了封闭阁楼。如今,有居民甚至盖起了砖混结构的小楼。

按着陈婆婆的指引,记者在中心坝竹区看到,沿着小区通道两侧的两栋楼,顶楼的住户有不少加盖了楼中楼。这些阁楼有的是简易搭盖的,有的是用砖砌的,有的是木制框架窗户,有的是铝合金玻璃窗。记者随机来到其中的一栋楼的顶楼,只见用铝合金、塑料板等材料搭建的简易房里,桌子、椅子、水电设施一应俱全,俨然成了小套房。

采访中,记者获悉,该片区居住楼顶之所以“生”出了许多小屋,是因为不少业主称,为防雨隔热需要搭盖简易钢棚。

“如果说,真是为了防雨隔热盖个简易的钢棚还能理解,可现在这些小屋的用途显然已经超出了防雨隔热之用,简直就是顶楼住户的楼中楼嘛!”同样住在该片区的黄先生表示,这些违章搭建不仅没有经过规划许可,影响整个居住小区外观,而且妨碍其他业主利益。他最为担心的是,由于房屋建设年代早,在楼顶私自搭盖是否会影响到房屋整体安全。

部门

多为历史遗留问题

现正进行摸底备案

带着中心坝梅区涂女士的问题及对整个片区违章搭盖现状的疑惑,记者来到了长汀县行政综合执法局进行调查了解。

针对涂女士所反映的汀州镇中心坝梅区3-14号黄某带头占地建围墙,在围墙内违章搭建2层小楼一事,该局二中队中队长廖旭方接受了记者采访。“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复杂。”廖旭方说,该户主黄某在1992年1月20日经长汀县政府获准,在中心坝梅区3-14号使用60平方米土地建房,该房屋于1993年竣工,取得了土地证,实际使用面积为62.37平方米。1995年,黄某经县建委批准临时建设庭院,面积为39平方米。

“那时候庭院建好的时候,里面就有一个厨房,面积大概14平方米。”廖旭方告诉记者,自临时庭院建好后,已经有了一个厨房,并且厨房顶上有钢架结构的搭盖。

“应该说,他并不是新建了阁楼,而是对钢架搭盖重新装修。”廖旭方说,据他们了解,今年5月初,黄某儿子准备结婚,才将庭院厨房顶上的违章搭盖进行装修翻新,用铝合金窗户围了起来。

既然是临时用地,为何多年来未进行拆除,甚至还能重新翻修?当记者对此提出质疑时,廖旭方坦言,根据规定临时用地有效期为两年,且经调查黄某并未及时办理相关临时用地及临时建设的延续手续,因此严格来说,黄某的庭院确实属于违章搭建。他说,这个是历史遗留“两违”问题,临时用地时间为1995年,而且基本上老百姓获批临时用地后都不会自行拆除。2003年,长汀县行政综合执法局才成立,加上这类问题在中心坝普遍存在,作为管理部门不能简单粗暴地“一刀切”处理,容易引发干群矛盾。

一句历史遗留“两违”问题,是否能成为违章搭盖存在的托词?正当记者进一步追问时,长汀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局长林宝东得知记者的来意,也接受了采访。

林宝东表示,无论是涂女士反映的自建房违章搭盖问题,还是商品房顶楼加盖问题,都是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处理起来也比较棘手。他说,接到涂女士的举报后,执法人员曾多次自到梅区进行察看,协调处理。但由于此类历史遗留“两违”问题,在该区域内普遍存在,目前该执法局已按照“两违”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正在对汀州镇中心坝的历史遗留“两违”情况进行摸底。下一步将参照省、市即将出台的存量违建处理办法,对历史遗留的违法用地及违法建设分期、分批进行处理。

“中心坝是长汀县最早的商品房,这么多年过去了,有些房子防水做得不好,确实会渗水,老百姓加盖顶棚的理由听起来合理,但并不合法。”林宝东说,目前中心坝确实存在不少顶楼违章搭建现象,针对这些存量违建情况,必须分批分情况处理。他告诉记者,成功拆除违建的案例也有,但为数不多,毕竟拆除顶层的违建不同于底层,执法人员首先得进入业主家中,但往往这一关就很难迈过,执法人员又不能强行破门而入。另外,拆除一些高层楼顶的违建还存在很大的风险,拆除时不仅要考虑到房屋外观和使用,还要保证工人的安全,必须在安全前提下执法。

记者手记

上有住建局、城市综合执法局,下有居委会,老百姓就不明白了:阻止和拆除一个违章建筑怎么就这么难?是历史遗留问题吗?那还要让历史再遗留多久?是执法过程无法可依吗?是执法程序繁琐吗?违章建筑可以拔地而起、屡拆不倒,执法不严、监管不力是不可推卸的责任,职能部门的承诺不能光停留在口头上,讲“情面”,若能动真格,什么样的违章建筑拆不了?对于无视法律法规、人民利益的,咱就要动“铁拳头”,啃“硬骨头”!

责任编辑: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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