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龙岩频道> 社会> 正文

欲发生关系不成竟杀人奸尸 龙岩一男子被判死刑

www.fjsen.com 2014-05-27 10:32:07 张剑锋 来源:福州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日前,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连城县对被告人刘某故意杀人、侮辱尸体一案公开宣判,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刘某杭犯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3年8月18日晚,刘某杭在龙岩连城县某污水处理厂其姐姐的宿舍内看电视,受电视里男欢女爱情节的影响,想起同住污水处理厂宿舍25岁的蔡某,遂想和蔡某发生性关系。

22时许,刘某携带一把匕首,敲开了蔡某的房门,房门打开后,刘某立即闪身进入,并掏出匕首在蔡某面前比划,蔡某大声呼救,刘某持匕首捅、刺蔡某的颈部、背部,致使蔡某当场死亡。刘某见蔡某死亡后,为了满足其欲望,对蔡某的尸体实施奸淫。随后刘某将蔡某的手提电脑、钱包、手机等物用电脑包装好带走,后逃离现场。

经龙岩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认定蔡某系颈部遭受锐器作用造成锁骨下动脉、颈内静脉断裂致大失血而死亡。2013年9月2日,被告人刘某在三明永安被公安人员抓获。

龙岩中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刘某犯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责任编辑:王琼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