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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抚养残疾女儿法官劝导达成协议

www.fjsen.com 2014-05-06 09:25  罗立军 陈春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6日讯(福建日报罗立军 陈春生)连城一对起诉离婚的夫妇在法庭上争抢小女儿的抚养权,却嫌弃残疾的大女儿。审理该案的连城县法院法官通过解释相关法律,最终使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柯某和傅某婚后生育两个女儿,大女儿左下肢残疾。因感情不和,今年3月,女方柯某向连城县法院起诉离婚。

4月14日,主审此案的罗法官组织双方调解,但双方争抢小女儿,都不愿抚养大女儿。罗法官及时制止双方争吵,指出子女由谁抚养,取决于哪一方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经过罗法官的反复劝导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柯某与傅某离婚,大女儿由柯某抚养,小女儿由傅某抚养,抚养费各自负担,大女儿以后的治疗费按医院发票金额由双方平均分担。

责任编辑: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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