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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4年开发商迟迟不给证 漳平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违约金

www.fjsen.com 2014-03-18 09:03  泽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泽辉 通讯员 立烽 珠芳美恋)买了房,住进新家,本是开心事,但是龙岩漳平这110名业主却挺闹心——买房四年了,开发商却迟迟没有办理房产证。无奈之下,业主们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昨日,导报记者获悉,漳平市法院已一审判决了27起这样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开发商应支付每名购房者逾期办证违约金1.2万元至1.9万余元不等。余下的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事还得从2009年说起,这年5月,林某等110名业主陆续与漳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约定,开发商应于2010年5月20日前交房,并于交房后360日之内办理产权证。同年12月起,业主们陆续入住。

房子是住上了,但是业主们却纳闷房产证为何迟迟没有办下来。业主们多番催促开发商尽快办理房产证,但是音信全无。去年5月,林某等人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立即办理房产证,并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法庭上,开发商辩称,已按合同约定交了房屋钥匙,不存在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房产证没能办理下来并不影响居住,没有造成损失,且不能办理,是不可抗力造成的,因此不应承担违约责任。而在诉讼过程中,开发商陆续给这些业主办理了房产证。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逾期办证是由被告的原因造成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责任编辑: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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