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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万泉苑小区起风波 业委会质疑开发商卖“会所

www.fjsen.com 2014-03-17 09:00   来源:闽西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图为位于溪南南路的万泉苑小区。

核心提示:近日,新罗区万泉苑小区的住户拨打本报热线电话(2118110)反映,在小区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将万泉苑小区的“会所”卖掉。

□本报记者 罗玉文 刘菲菲 实习生 吴羽佳 文/图

“小区‘会所’作为居民文化、休闲、娱乐活动的公共空间,是社区文化的培养基地,怎么可以非法买卖呢?”近日,新罗区万泉苑小区的住户拨打本报热线电话(2118110)反映,在小区业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将万泉苑小区的“会所”卖掉。3月5日至11日,本报记者就此进行采访调查。

业委会:

万泉苑的“会所”哪里去了?

万泉苑小区又叫山水华庭小区,位于新罗区溪南南路,毗邻小溪河,交通便利。小区占地面积49.5亩,总建筑面积8万多平方米,小高层住宅3幢,多层住宅11幢,此外还有商铺100间。据了解,该小区的开发商为龙岩万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泉公司)。

万泉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詹先生告诉记者,小区“会所”为12号楼一楼整层,约800平方米,但由于开发商不作为,小区“会所”已经闲置多年。2012年8月,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决定对“会所”进行装修,供全体业主使用,造福业主。然而,此时万泉公司的股东之一郭某却表示,“会所”已经于2008年10月,以6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龙岩市兰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天公司),这令詹先生和其他业主感到意外。“小区‘会所’就如同小区的花圃、绿地、游泳池等配套设施,怎么可以拿来卖呢?”詹先生说。

住在7号楼的林先生告诉记者,最近,兰天公司已经封锁了“会所”大门,正在进行装修,改变“会所”用途,这引起了小区不少业主的强烈不满,“当初开发商印发的《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里面就明确说明小区是配有‘会所’的,现在怎么又把它给卖了?”

2012年12月,小区业委会曾就此事到市住建局上访,市住建局在信访回复件中表示,双方(万泉公司与兰天公司)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私下交易行为,无法在该局商品房网上签约系统签订合同并取得备案证明。

此外,据林先生透露,郭某不仅是万泉公司的股东之一,而且还是兰天公司的法人代表,“这岂不是开发商把‘会所’自己‘卖’给自己?”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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