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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财政扶持参考当地具体规定

www.fjsen.com 2014-03-05 09:24  魏桂莲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5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魏桂莲 实习生 钱嘉宜 王之昊)长汀县刘先生来电反映:去年5月,我通过土地流转,在武平县武东乡大面积种植芋头,流转期限为一年。请问,流转的土地能否享受优惠政策或财政专款扶持?

调查反馈: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省农业厅对专款扶持土地流转持鼓励态度,不过他们只做宏观性的政策督导,具体政策落实到各个县市会有所不同,要参考土地所在县市的具体规定。

武平县农业局土地流转经管站工作人员林先生答复说,当地现行的土地流转财政扶持政策,可参考2008年1 1月出台的《武平县为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规模经营的扶持政策》。该项政策规定,对7个重点乡(镇)连片规模100亩以上、周年流转种植的县级示范片,经验收合格后每亩补助200元,其余乡(镇)连片规模100亩以上、周年流转种植的县级示范片,经验收合格后每亩补助100元。符合条件的村民可向乡镇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县政府与县财政局等部门核实情况后,将向村民发放扶持款项。刘先生如有不明之处,可拨打武平县农业局土地流转经管站电话0597-4836908咨询。

责任编辑: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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