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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平成立土地托管专业合作社 探索土地流转新模式

www.fjsen.com 2014-02-15 08:5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武平成立土地托管专业合作社,探索土地流转新模式

土地托管,农民从让权到买服务

东南网2月15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张杰 通讯员 王发祥)

“家中的农田全部托管给合作社统一打理后,我们从种到收就不再问事了,收入还比以往高出不少。”春节还未走远,10日,武平县十方镇彭寨村农户熊赠秀就开始忙着为自己加入的武平县集祥土地托管专业合作社整理烟苗,为移栽大田做好准备。

熊赠秀一家五口人,婆婆常年有病,两个孩子在读。家中有两亩半田,此前只能依靠自己和爱人耕作,每年仅种些粮食,收入微薄。去年底,十方镇高梧片区33户农民联合成立武平县集祥土地托管专业合作社,熊赠秀把家中的农田托管给该合作社经营。这样,不仅爱人可以放心外出务工,她也不用为农田管理发愁了。

她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种水稻为例,土地托管前,她耕作农田每亩每季水稻需投入1000多元,收成后除去成本仅剩200多元。土地托管后,爱人外出务工工资每月有3000多元,自己在合作社每天收入工钱50元,加上每亩每年550元田租的固定收入,一年下来,全家收入多了许多。

而在武平县,十方、中堡、中山、东留、武东等乡镇有916户农户与专业合作社签订土地托管协议,共托管农田面积3530余亩。

土地托管是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部分不愿耕种、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委托给种植大户或有较强经营能力的合作社,由其代为耕种管理,或者以市场方式向合作社购买所需服务,在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实现农户与合作社双赢。与以前的土地流转形式相比,土地托管合作社只是在农民交纳的土地托管费的订购下,提供农业生产各环节社会服务,服务品种可以菜单模式实现全托或半托,土地托管合作社只有建议权,而无决定权。农民依然是土地的主人,并不像以前的土地流转形式那样,转让自己对土地的权利。

林辉是集祥土地托管专业合作社发起人之一。他说,村里先前成立了武平顺兴农机专业合作社,重点服务农户机械化耕作。在服务过程中,合作社发现,部分农户的土地无法集中经营,组织化程度很低。而眼下,农民按户分散种地,产出率、收益率低;年轻人都外出打工或经商,留守老人和小孩无法承担繁重的田间劳动,但他们又不愿放弃土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土地托管模式应运而生。”林辉说,农户土地交给合作社统一管理,打破了一家一户田块之间的界限,使原来田块之间10厘米左右宽的田垄也能种上庄稼。

在托管服务过程中,合作社就像农田“保姆”,农户把土地交给合作社,一方面方便合作社大面积统一管理,实现机械化作业,另一方面降低了农药、肥料、田间用水等生产资料的投入成本,使入托农户增产又增收。特别是农忙时期,专业服务队专门开展田间用水管理,农户间因争夺用水而引发矛盾的现象再也没有了。

十方镇彭寨村农户赖荣禄告诉记者,他全家五口人,有4个劳动力。去年,他把家中的2.3亩良田交给合作社管理后,自己再从合作社转包土地50多亩统一经营,变成合作社的股东之一。“上季种烤烟,下季种水稻,冬种大面积莴苣。去年,除2.3亩地的固定田租外,承包经营土地也赚了不少钱。此外,还从合作社中获得不少红利。”赖荣禄介绍道,在集祥土地托管专业合作社内,有30户农民既是股东又是打工者,不仅有固定土地租金、较高工资收入,年终还可根据合作社运行状况分得红利。

武平分管农业的副县长邱善辉表示,该县是一个拥有38万人口的农业大县,常年在外务工青壮年劳力近10万人。劳动力供应紧张,很多农民又不愿意把土地流转,致使土地荒废或者得不到良好管理。而耕地“入托”合作社这种新模式,有效解决了农村劳动力不足问题,让农民尝到了甜头,在该县逐步发展起来。

目前,该县已注册成立土地托管合作社5家,注册资本400多万元。土地托管专业合作社的成立,让农田资源变成资本,让农民变成社员股东,让更多劳动力从地里解放出来,转移到二、三产业上增加收入,这些加入合作社的劳动力除获取保底分红外,又取得上班工资,可以实现“双进账”。

编后:作为土地流转新模式之一的土地托管,与传统模式相比,最大的不同是农民作为土地主体的程度不同。原来是一“托”了之,多以地租为收益,现在是既“托”又“管”,农民在缴纳托管费后,依然可决定土地的生产经营,可以自由选择购买土地管理的相关社会服务,获得土地产出的其他收益。一定程度上,这一新模式正用探索性实践回答“未来谁来种田、怎么种田”这一问题。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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