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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一高中女生网上交友 相约放孔明灯遭强奸

www.fjsen.com 2013-12-13 15:4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13日讯 据中新网报道与网友相约放孔明灯,却遭其强行侵犯。福建漳平的小美(化名)虽然通过法律途径讨回了公道,这段梦魇却将伴其一生。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12日透露,这起网友强奸案已于近日宣判,被告人小明(化名)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网络交友无戒心高中女生遇色狼

2012年8月的一天,涉世未深的高中生小美接到了一个QQ好友请求。

“您好,做个朋友呗…”

“您好,我叫小美。”

发来请求的是21岁的小饭店厨师小明,闲来无事的他以本地添加好友的方式找到了小美。

小美和小明两人在网络上聊得很投缘,但对于彼此的身份、家庭等最基本的状况均一无所知。

在认识的两三个月里,两人以朋友的名义约着出去玩过两次,小美还去过小明老家玩。

经过多次接触,小美已然将小明当成真正的朋友,而小明却不甘心两人的关系仅止于朋友。他多次对小美表达好感,并表示希望小美做自己的女朋友,只是每次都被小美拒绝。

去年10月开始,被多次拒绝的小明就断绝了与小美的联系。而学业负担加重的小美也慢慢淡忘了这段“友谊”,日子似乎归于平静。

但谁也没想到,这只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奏,更大的危险在等待着小美。

昔日好友变恶魔无知少女遭侵犯

今年5月30日,小明随意翻看手机,无意中看到了小美的名字,便发短信进行问候。

“是小美吗?”

“是的。”

“祝你六一节快乐!”

“谢谢!”

小明随意的一个短信让小美毫无戒心地与之再续“前缘”。只是小美万万没想到,这次无意的联系只是其噩梦的开端。

聊了一会,小明便提出次日到其所在小区的顶楼放孔明灯,以庆祝儿童节,并许诺要给小美煮泡椒田鸡,展示自己的厨艺。毫无心机的小美一口答应了。

满心期待的小美哪知道,即将到来的是一个多么可怕的儿童节。

责任编辑: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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