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龙岩频道> 时政> 正文

龙岩市补植复绿成效初显 已完成造林16649亩

www.fjsen.com 2013-12-05 10:26  龙岩市,补植造绿 来源:闽西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闽西新闻网讯 (记者 蔡添高 通讯员 林秀凤)我市自2010年11月开始在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中开展生态补偿机制(补植复绿)工作,办了多少个补植复绿案件?收取了多少履约保证金?完成补植复绿面积有多少?昨日,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我市补植复绿成效初显,全市共办理补植复绿案125件,收取生态补偿金或履约保证金653.6万元,完成补植复绿造林16649亩。

2010年11月4日,我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在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中开展生态恢复补偿机制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森林失火,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犯罪案件,规定双方当事人根据补植协议,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补种树木方式恢复受损林地植被,公检法机关则根据补植情况对其实行宽缓刑事政策。

意见下发后,各县(市、区)高度重视生态补偿工作,法院、检察、公安和林业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机制,在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发挥各自职能,通过宣传教育促成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人员自愿承担恢复生态的责任,推动补植复绿工作的落实。长汀县最先制订操作性较强的细化实施办法,形成“庭前三调查,判中三落实,判后三督促”的经验;连城县率先建立林业生态恢复补偿暨水土保持实践基地1万亩;永定县在检察环节对犯罪情节较轻、且自愿承担恢复生态责任的当事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责任编辑:张海燕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