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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弄丢2000多元物品 只赔100多元?

www.fjsen.com 2013-10-24 08:4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0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 通讯员陈文燕 张娟娟)邮寄价值2000多元的物品,但是被快递公司弄丢了,只能按快递费用的5倍赔偿,只赔100多元?日前,龙岩永定县的阮某遇到这种郁闷事。

据介绍,前几天,阮某通过永定某快递公司,给在兰州上学的孩子邮寄了一台价值2000多元的电子词典和永定特产牛肉干,邮寄时未办理保价业务。

3天后,快递公司称快递物品因带有电池,属于空运违禁运输品,故退回其包裹。可是,当阮某拆开包裹时却发现只剩下牛肉干,其它东西不翼而飞。

于是,阮某向快递公司提出索赔,但是,快递公司称消费者未对包裹进行保价,故只能按快递费35元的5倍即175元赔偿。阮某不满,向永定工商局投诉。

工商局工作人员认为,按照《邮政法》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损失赔偿,不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即赔偿额度不受“资费五倍”的限制,而是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但是,因阮某未在快递单上明示所寄货物,且无法提供购买电子词典的发票证明电子词典的价值,也就是说,阮某无法证实他所寄的物品价值2000多元,最终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快递公司一次性赔偿阮某1500元。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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