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一市民丢失契税发票 欲开证明遭部门踢皮球
2013-09-16 22:44:0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游雯星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9月16日龙岩讯(本网记者 游雯星)“老百姓办事情怎么那么难呢?开一张房产契税缴纳证明跑了房管局、地税、国土资源局,最后还是没办下来。”近日,市民李女士不小心把房产契税发票弄丢了,她想到部门查档开一张契税缴纳证明,却遭到房管部门和地税部门“踢皮球”。房管局拒绝开具证明,地税部门则告诉李女士“发票像山一样多,怎么查,去找房管局。” 市民:契税缴纳证明怎么就开不了? 16日,李女士的朋友林先生致电本网,向记者表达了他们的苦恼。2008年,李女士在中山街女人街附近购买了一套近120平方米的房产,今年9月,她想把手中这套房子转手卖掉,没想到怎么也找不到当初的房产契税发票。 “中介说如果没有这个发票,买方到时候要多付20%的‘析产税’,他建议我们去开一份契税缴纳证明。”李女士觉得,既然开一份证明就能省去买房几万元的税,那她就跑一趟吧。 让李女士没想到的是,开具一份契税证明可不是简单的事,一趟又一趟都没能解决问题。12日,李女士来到龙岩市房管局,窗口的工作人员告诉她:“房管局内部规定,2009年3月以前的,可以开具证明,之后的要到地税局或国土资源局查询开具。” 李女士并不知道自己的契税发票时间是哪一年的,13日上午,李女士在朋友林先生的陪同下,来到新罗区国土资源局。该局的工作人员很配合地为她查询了档案,可并未找到李女士的房产档案。不得已,李女士只好找新罗区地税局,没想到窗口的工作人员的态度很差,还告诉她:“你看发票像山一样,怎么查,查不了,你去找房管局,他们那边有房产档案。” “一张契税证明怎么就那么难开?”从房管局到国土资源局,再到地税局,最后还是要回到房管局,李女士和林先生跑了几趟后仍一无所获,他们感到很郁闷。 房管部门:证明应由开具部门提供 林先生认为,市民购买房屋,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材料太多,随着时间的推移,既有可能因搬家或保管不善,导致契税发票丢失,既然房管部门及地税部门有相关备份档案,为何不能按照相关规定,行方便为市民开具证明? “我们今天会遇到这样的事,别的市民肯定也会遇到,他们怎么办呢?”林先生希望通过东南网,对部门的行为进行监督,也为其他可能有相同经历的市民提个醒,保管好房产资料。 16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先后采访了龙岩市房管局和新罗区地税局。龙岩市房管局窗口服务中心高主任说,按照相关规定,房产契税发票由税务部门开具,要开具缴纳证明也应由开票部门提供,不由房管局提供。 “按道理不能查的,但2009年3月之前因为税务部门的档案数据不齐全,市民到房管局来查档,我们出于人性化考虑,也就帮助查了,但2009年3月之后的,地税部门有备案台账,应该到税务部门查询。”高主任说。 税务部门:契税发票查询开具时间不同 查询方法也不同 就此事,新罗区地税局办公室推荐了该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的徐主任,为记者进行了一番解释。她说,开具契税发票缴纳证明确实是由税务部门负责,但不是每个时间段的契税档案都能查询到。 徐主任说,契税发票在2009年3月1日之前开具的,地税局因数据不齐全,不一定能找到相关档案,建议到新罗区财政局农税所查询;契税发票在2009年3月至2011年9月30日的,相关档案已经转至新罗区地税局七楼的纳税服务股,若契税发票在此时间段的,可带本人身份证和房产证到该股室查询;契税发票在2011年10月1日之后的,可到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查询。 记者向林先生及李女士转达了徐主任的说法,但尴尬的是,李女士2008年买房子时,没有一次性交齐费用,拖了一段时间,房产证也拖到2011年9月1日才办下来,所以她并不知道契税发票上的时间是那一年。 “明天我会陪着她再去一次新罗区地税局,希望能查到档案,开好契税缴纳证明。”林先生说。本网记者也将继续关注此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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